技术写作的困境

开发
在进行技术写作这么多年之后,有时候不禁会想,我有什么颇具价值的经验是能够分享出来让大多数人受用的?

作者 | 李光毅

1.技术写作中的数字枷锁

在进行技术写作这么多年之后,有时候不禁会想,我有什么颇具价值的经验是能够分享出来让大多数人受用的?

当然这些经验可能很多,那么再进一步说,如果只允许我选取其中几则的话,我的回答会是什么?但是这些内容可能对大部分没有创作经历的人来说意义不大,因为这些答案尝试解决的痛点只能让少部分有创作阅历的人才能感同身受。

我们不如尝试回答一些更现实和更迫切的问题,最好对于哪怕是饶有兴趣的人也有所帮助。这些问题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在和其他作者沟通的过程中频繁被提及:

  • 如何保证文章效果?
  • 如何找到内容受众?
  • 如何把握作品长度?
  • 如何才能得到更多的曝光?

数字枷锁让创作过程步履维艰,我们在忠于自我表达和躲避数字的嘲讽间惴惴不安地徘徊。

2. 数字游戏的陷阱

不仅文字创作者会产生此类疑惑,相信对于例如播客或者视频等其他内容形式的创作者而言,它们也同样成立。

仔细端详就会发现,所有这些问题并非源自内容实质本身,我们焦虑的对象其实是媒介二次赋予的传播属性。内容异化的原因便是在此,数据原本在播种内容之后成长于顺其自然,但当我们无意识地踏入数字陷阱之后,煞费苦心的换取点赞成了创作的第一要务。

纯粹的数值评判有失偏颇,因为互联网反映的仅仅是大众偏好而已。吊诡的是,这个体系本无权力准确代表任何一个人,但在体系里每个人似乎都在被代表。如果你把这种数值评判亦或是算法推荐定义为高效的话,这种高效恰恰是建立在懒惰之上的,代价即个体的真实需求一再被忽略,立体的人被碾压为平面数据最后汇总为标签。

互联网的偏见早在波兹曼的《技术垄断》一书中就被预言:

每一种工具里都嵌入了意识形态偏向,它用一种方式而不是另一种方式给一种事物赋予更高价值。

点赞大行其道的另一个原因是,无论对于平台还是创作者而言,注意力等同于潜在收益。

于是在利益相关者的合谋下,努力讨好大多数内容消费者成了不折不扣的现状,越来越多的机构号在替代个人意见粉墨登场。如果说他人意见天生具有疏离感且允许带有攻击性,相反机构号则是无条件主动迎合于你,他们从标题到行文都试图在挑拨你的正反馈神经。结果是偏见被进一步被放大,仿佛我所见皆为我所共鸣。

信息茧房带有极强的迷惑性,我们期待着发现新鲜事物,期待和有趣的人连接在一起,但正如韩炳哲在《同质化的恐怖》中所断言的:

数字化的全联网和全交际并未使人们更容易遇见他者。相反,它恰恰更便于人们从陌生者和他者身边经过,无视他们的存在……同质化的恐怖席卷当今社会各个生活领域。人们踏遍千山,却未总结任何经验。人们纵览万物,却未形成任何洞见。

独立创作者竭尽所能去赢下每一局数字游戏非明智之举。一方面在争夺用户注意力的游戏赛道上,你越是把专业领域的深度展现得淋漓尽致,越是容易将读者拒之门外。

零思考,少付出,强共鸣,一针见效才是这类产品最理想的形态。当用户沉溺于与倒影的嬉戏中不可自拔,当有价值的内容在节节败退,在这场游戏里谁是才是最后的赢家是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消费者当然有娱乐的权力,但选择的权力同样不可被剥夺。

另一方面,你很难也无需凭一己之力迎合每一类细分受众。虽然互联网式民主使得所有作品都有机会被一视同仁的观赏,但观赏的门槛并未消失,约翰伯格在《观看之道》开篇便指出:

我们见到的与我们知道的,二者的关系从未被澄清。我们观看事物的方式,受知识与信仰的影响。

简而言之,看见不等价于理解,任何内容都会天然缺失一部分读者的支持,甚至是招来反对的声音,这是在预期之中的。如果所有观点都要被拉到力求每个人都能读懂的最低的共同标准上,那这对创作者而言也过于不公了。

我并不是在批评大众的无知,而是在提醒各位无论内容的载体或者媒介如何变化,知识壁垒从来没有消除,内容和受众间的双向筛选天然具有正当性。

逃离数字游戏不会让你不堪,优先拥抱内容至少是一种自洽的创作方式,你的专业性不仅能够为你创造一条不同于博眼球的新赛道,还能为你的内容构筑一条甚至算法也无法逾越的护城河,而你收获的关注者也会更加垂直忠诚度更高。

此类创作也非易事。创作的门槛很低且是一个内耗的过程。无论你现在的人生处于什么样的阶段,你的所学所感总是能让你产出几段洞见性质的文字或者几集高质量的播客内容,然而在这几千字或者几十分钟之后呢?如何保证长达几个月甚至几年有节奏的产出?过了蜜月期才见真章。

3. 对高质量文章的功利主义思考

此时一个更尖锐问题顺理成章地出现了:如果我能用流量文章赚得盆满钵满,写高质量文章对我来说是否还有意义呢?这个问题的反面问题是,如果我大费周章写出一篇专业性极强的文章但是却收获不到多数人的肯定,高质量文章的意义又在哪里?

叫好与叫座虽然不是对立面,但想在同一个作品中达到双重效果很难。以电影为例,叫座用票房就可以衡量,叫好由专业人士或者学院派奖项予以评定,它们属于不同的评价体系。如果把所有作品最终都要以数值进行量化,那便是落入了功利主义的圈套中:我们能否将内容蕴含的所有价值都转换为统一的货币,以及在转换的过程中确保不会任何的折损?

如果你热衷于讨大众欢心,那我百分百支持你去做自己热爱的事情,商业和艺术无孰高孰低;同样地,如果你的付出暂时得不到相应的收获,不妨考虑调整一下评价坐标系以及多一些耐心。

至于我的个人意见,我想引用导演姜文的一段话来回答你。

姜文在一次谈话节目中也被主持人问及了相似的问题,主持人抛出了两个观点,一是电影只不过是用来满足人的低俗需求,二是电影中的考究对观众来说真的有所谓吗。

姜文的回答是:“俗人是要往高处走的……给人点好东西吃,他会记着你原来对人的尊重来着……我是一个非常正能量,一个乐观的人,我觉得他今天不懂,他有一天会懂的。等他懂的那一天回来想,老姜真对得起我……给人点好东西吃,他会记得你原来对人的尊重来着。您天天想着接地气,掏人兜里的钱,人家也进步着,回头一看,孙子,你当时给我拍什么烂电影看。”

这一段文字不需加以评论,从原始字里行间里传达出的态度就是最好的诠释。

我依然支持创作者尽可能多争取关注者,毕竟让有价值的内容传播得更远只会是双赢的结果。但要功利,同时也要超越功利,这是理想状态而非常态。对于精力有限的创作者而言,决定优先投入资源的渠道是个必须要做出的抉择。无论你此后的运营技巧多么娴熟高超,这里都会是你的起点。

本文开头的问题最适合用存在主义哲学来回答:存在先于本质,即我的本性要通过我的选择来塑造,我总是先我自己一步,边前行,边构筑自己——你的文章风格或者你的受众并非是你能够提前设定的,而是需要由你创造的作品去创造。

责任编辑:赵宁宁 来源: Thoughtworks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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