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和网贷被“质疑”用户信息泄露,个人信息安全“让人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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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连中国的公民信息安全都无法保障,那么这些银行或P2P网贷平台还有什么能力来保障中国公民的资金安全和公民财产呢?上述的这段话是援引知名媒体人徐亮在2018年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说的一段话,其实,如果细心的人都会发现,媒体人徐亮说的话如今正在应验,甚至可以说这段话现在已经完全展示在现在这个金融市场环境中。

在最近这几年里,中国公民如何才能防止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成为了全民关注的问题,而就当我们“烦恼”对于如何保护自己信息安全的时候,中国公民发现不管如何想要维护自己的信息安全却被如今的互联网金融以及银行行业“打脸”,这无疑是在这个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如何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上“雪上加霜”,主要的是,如果连中国的公民信息安全都无法保障,那么这些银行或P2P网贷平台还有什么能力来保障中国公民的资金安全和公民财产呢?上述的这段话是援引知名媒体人徐亮在2018年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说的一段话,其实,如果细心的人都会发现,媒体人徐亮说的话如今正在应验,甚至可以说这段话现在已经完全展示在现在这个金融市场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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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客观的角度来讲,作为金融机构的银行,其用户信息安全可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因为这关系到银行用户这样的一个信用主体,如果一个银行连最基本的用户信息安全都无法保障的话,那么我们怎么能安心地把自己的钱财存放到银行,其实,媒体人徐亮还表示,在最近这些年里,关于中国公民在银行存款和银行拿着公民存款实施放贷或应用在信用卡用户的消费上,其存款的利息和其放贷的利率存在鲜明的对比,甚至可以说是对比不了的。

再加上银行的一些单方面的“霸王条款”,比如说,离柜概不负责这句话我们相信在很多银行柜台上大家都能看得到,但是,这仅仅对于银行用户取款时候的“不负责”,如果说银行用户取款的时候如果有急事没有当面点清的话,那么银行概不负责,那么,如果说在银行用户取款的时候多给用户钱的话,那么,作为银行就会无耻到把这种行为叫作“不当得益”,活生生的把银行柜台上放的“离柜概不负责”这句话“变”成了一句玩笑。

其实,这也不算什么,最可怕的是,在最近这几年里,不管是银行贷款用户或者信用卡用户因为经济问题而导致贷款或信用卡逾期了,那么银行就会利用违约金加上复利计息对于逾期用户进行惩罚,可怕的是,在信用卡或贷款用户逾期后,他们所遭遇的“身份不明”人员的各种侵害,银行就可以无耻到什么都不承认。

从现有的真实情况来讲,银行这样的行为无非是把银行用户当成了傻子,因为在最近这几年里,不管是网络媒体还是各地电视台所报道出来的新闻我们可以看得出来一些银行不负责任的行为,甚至可以说,现在的银行把用户当成“软柿子”想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如果遇到了态度强硬的用户或者懂得法律知识的用户,他们就不会这样做了。

 

银行和网贷被“质疑”用户信息泄露,个人信息安全“让人堪忧”

 

比如说,在2020年的时候,四川的程女士爆料称,因去银行办事,在查询个人征信时意外发现她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于2011年及2012年分别有两笔600万的贷款,合计1200万元。

然而,程女士却表示从没贷过这笔款,对这笔款项的来龙去脉更是丝毫不知情。1200万这天文数字,作为一个普通家庭妇女,她做梦也不敢想。

 

银行和网贷被“质疑”用户信息泄露,个人信息安全“让人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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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说,河南南阳一男子向在市里买房的时候才发现被冒名贷款了20年,当这名男子为这件事找到这家银行的时候,得到的结果却是这家银行的工作人员要这名男子还清,而这名男子明明没有贷款,这家银行因想逃避责任让这名男子还钱,难道这就是所谓的银行,这样的银行我们怎么信任呢?

其实,上述的两个案件在银行业可以说是众多案件的最容易发生的案件,而这对于银行其实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但是,问题是,众多被冒名贷款的案件出现已经说明了这些银行存在的一些问题,甚至可以说,从这些问题中我们更看到了受害者的无助和一些因为涉及到“个人征信”的生意人,因为在他们眼中看来,银行用户是做生意的,个人征信和吃亏还钱在他们眼中,这些做生意了因为信誉问题更容易倾向“吃亏还钱”,如果银行用户这样做的话,那么这些本来该承担责任的相关人员就免于承担了。

试想一下,从如今的银行利用违约金和用复利计息叠加逾期用户的债务到以前被冒名贷款,甚至于一些人丢失身份证后被法人、被结婚、被犯罪等等犯罪方式都涉及到了中国公民的个人信息,而当银行或网贷平台、金融机构无法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时候,中国公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其实,大家都知道,就算有人被冒名贷款了,甚至于贷款逾期后被上传到个人征信系统的负面上,仅仅凭受害者个人大家都知道很难解决,甚至于,对于很多被冒名在银行贷款的受害者来说,银行在贷款审核时存在重大的法律责任,因为身份证和本人都不是一个人,当时办理贷款的人难道眼睛有问题吗,他们是如何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下来的贷款呢?

知名媒体人徐亮表示,对于银行出现的被冒名贷款、利用P2P网贷平台发放存在“砍头息”的高利贷、非法过度获取个人信息,出售或转让个人信息、委外“身份不明”人员肆意侵害逾期用户以及与债务无关人员的合法权益等都存在“共同犯罪”的嫌疑。

因为不管是哪一项罪名,在我国法律上都明确的处罚标准,而并非银行出现这种犯罪行为的时候,仅仅对于银行进行罚款,而是要明确其犯罪过程以及对于受害者造成侵害程度来进行惩罚,想想在最近这些年里,这些银行被罚的钱还少?惩罚后这些银行不还是依旧触犯这些法律条款,所以,我们认为理应追究涉及相关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才是维护法律公正的唯一要素,而并非仅仅罚款就了事,这才是对于法律公正权威的负责,更是对于中国公民的负责。

 

责任编辑:华轩 来源: 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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