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开放平台的生态透视

企业动态
今年以来,移动互联网的焦点,一直聚集在OTT上。在OTT的背景下重新审视开放平台,需要新的视野。新视野的特点在于,将互联网内部的开放平台演进,纳入移动电信与互联网的开放生态中,加以全产业链的观察,从中把握大势。

 今年以来,移动互联网的焦点,一直聚集在OTT上。在OTT的背景下重新审视开放平台,需要新的视野。新视野的特点在于,将互联网内部的开放平台演进,纳入移动电信与互联网的开放生态中,加以全产业链的观察,从中把握大势。

  基本问题当然还是同一个:以HTML5为代表的Web化浪潮,将带来移动互联网的改朝换代。今年以来的新趋势,或者说沿着原来的趋势,明晰化的新的动态,主要是两个方面:从电信方面说,他们所无法理解的Web化,正以更通俗明了的压力形式,推动他们不自觉地行动,表现为他们拿出资源与所谓的OTT合作;从互联网方面来说,分享经济和A2A趋势,正在形成所谓OTT的新内涵,又在推动OTT向新方向发展。

  让我们看看,在这样的形势下,移动互联网开放平台未来走向同以往会有什么不同。

  移动互联网是什么的新争论

  今年以来,移动互联网发展更加深入的一个突出迹象,是人们对“什么是移动互联网”这个问题开始从清楚转向不清楚,表现为原来没有争议的,现在开始有了明显分歧。

  一种极端的意见认为,移动互联网不是互联网。本来,中立说法是,移动互联网等于电信+互联网。说移动互联网不等于互联网,套到这个式子里,就等于说移动互联网等于电信。那互联网又是什么呢?只能回到电信“远古”的说法:互联网是电信增值业务。按这种说法构筑产业生态,就成了互联网企业挣钱,电信企业管钱,互联网企业向电信企业交买路钱——不管价值来自CT还是IT。这是一种“4月心态”(4月电信人密集提出微信收费),只不过把微信替代成整个OTT业务。

  另一端的意见认为,移动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化。同样,其中隐含着去电信化的意思。认为移动互联网发展到OTT时代后,互联网对电信再也无所求,电信只能成为管道,互联网企业除了流量费,不必向电信分利。这种看法在电信业也有镜像式的反映,在今年六月工信部电信经济专家委会议上,许多专家忽然一齐对“去电信化”这个说法提出异议。不过听下来,更多是在说,电信争不过互联网,就不要去做互联网的事,还是退回电信,做自己的事,挣自己的钱。这与电信人的4月心态已大相径庭。可算是一种6月心态(6月的时候,微信无法收费的态势已经明朗)。据此构筑移动互联网生态链,电信势必沦为哑管道。

  在7月22日的“OTT破冰,运营商与OTT的共赢与创新研讨会”上,两种意见就尖锐地摆在具有行业代表性的知名专家面前。之所以把这种认识分歧说是“更加深入”,是因为原来自以为很明白的移动互联网定义,认识只不过处在“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的初级水平上。现在“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有人认为是山,有人认为是水,并不代表认识在退步,只不过是把以前没有发现的矛盾暴露出来了。

  电信运营商与互联网企业如何从产业链角度定义移动互联网,直接影响移动互联网开放平台的定位和发展。

  移动互联网封闭平台为何不可行?

  按照移动互联网不是互联网的观点,移动互联网的平台应是由电信运营商建立的像苹果商店那样的封闭平台,核心资源是电信管道,互联网仅作为App存在,电信运营商掌控产业链的关键在于控制结算平台。这样就可以把互联网的小命牢牢攥在手里。

  这种见解充满了书生气,表现在远离实际。首先,封闭平台偏离互联网实际。苹果在App Store模式中控制移动产业链,确实得力于控制应用结算平台,这点比谷歌精明。但苹果对产业链的半封闭控制,首先有一个前提,这就是拥有Store这一IT核心平台。没有IT平台,App们不会聚集到这里,更无论要通过苹果结算。在移动互联网(ICT)IT平台比CT平台对获取利润(而非规模和收入)更为关键的当下,电信运营商仅靠管道(CT资源),已经搞不定整个产业链。正如互联网专家质疑的那样:互联网App在OTT中(几乎已)无求于电信运营商,他们凭什么要让你控制结算呢?言下之意,莫非你在人家交了流量费(成本)之后,还敢在人家赢利时给人家断网不成?虽然我个人认为App还没有完全到无求于CT的程度,但就获利平台这一点来说,IT平台强于CT平台,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从双方净利润后者急速下滑(例如跌到2.6%左右),前者急速上升(至少两位数以上)就可看出。

  这种见解之所以脱离实际,理论上的毛病出在,把赢利的宝,不是押在创造价值上,而是押在分配价值上,由于舍本逐末,自然偏离事实的基本面。正如对财务看得比较透彻的联通张健的说法,电信运营商现在问题“不是收入和规模下降,而是利润增速下降”。从创造价值的观点看,这是典型的投入结构不合理造成的。我个人认为,结构不合理主要是对CT的投入大,对IT的投入小造成。持传统电信思维的人,往往按收入和规模大小,嘲笑互联网。但他们没有看到,电信运营商的收入和规模,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几乎原地踏步;而互联网企业,几年就超过了联通和电信。症结在于,CT平台利润贡献越来越小,IT平台利润贡献越来越大。电信运营商之所以无法像苹果那样封闭整个产业链,在于他掌控的CT平台,只是ICT中的一半,另一半(IT)敞着口,不受他控制。这是电信运营商对OTT失控的价值根源所在。CT人不愿面对也要面对,否则成书***了。

  其次,封闭平台的思路更偏离了电信运营商的实践。持传统电信思维的人,在处理OTT关系时,不仅偏离ICT的正轨,甚至正在偏离CT的正轨。CT的正轨是什么,只要睁开眼睛看世界,看看国际上各个运营商在做什么,就不难看清。从2011年3月起,Sprint率先与IT人(谷歌)合作VoIP起;2012年Orange、Telefonica、德国电信纷纷与IT人(Facebook、谷歌、微软等)在OTT上合作;一直到2013年DoCoMo与Line的合作(其中Xi按键一项,就可以让电信运营商将OTT堤内损失,从堤外全捞回来),这一系列战略调整方向是一致的。与国内CT人思路的区别在于,国外电信运营商解决OTT问题的着眼点,不是向互联网人“收费”,而是在IT投入上合作,也就是把重心放在创造价值,而非分配价值上,以做大蛋糕,解决分蛋糕的矛盾。

  这个潮流的总方向,我概括为“缺什么补什么”,在ICT中缺IT,于是补IT。由于OTT是IT走强带来的,因此合理对策是自己补强IT,或与IT合作互补。而传统电信思维却是反其道行之,“缺什么不补什么,不缺什么补什么”,表现为在ICT融合中不补IT,反补过剩的CT。在电信花园已被打破的情况下,仍然幻想建立封闭平台,修补自己的土围子。这是典型的以自我为中心,不顾现实和环境变化的想法。

  如果国内CT人真正融入国际CT业的主流思路,移动互联网平台开放就成为必然选择,而以往以互联网为中心的开放平台,也将拓宽思路,打开新局面。

  从封闭走向开放的认识基础

  OTT这个提法是从电信业兴起的,它从根上是不科学的(我们采用OTT只是入乡随俗)。因为它扭曲了ICT的价值创造结构,把IT与CT共同创造价值,歪曲为只有CT创造价值,IT一旦获得价值,一定是从CT那里剥夺价值的结果。

  OTT真正的来源,并不是CT管道,而是IT的“管道”即Web。侯自强先生7月22日说得好:“互联网从1995年开始商业化,不论电信还是广电,过去20年就两件事,一是IP化,二是Web,即互联网化。”这点中了传统电信思维的盲区。“移动互联网不是互联网”的认识,在OTT时代看漏的正是Web。

  移动互联网开放平台的核心,就是Web。Web在IT专业角度看,不是口语中那个网页,而专指HTML5。电信人只字不提HTML5,反映了他们的知识结构缺陷。ICT中缺了IT,就跟人缺了钙一样,立不起来。HTML5可以说是下一代互联网的灵魂,搞移动互联网连什么是互联网都不懂,抽掉了互联网这个灵魂侈谈移动互联网,难怪这样的与互联网无关的所谓“移动互联网”,在我们互联网人看来,无异于一堆行尸走肉般的皮囊。

  HTML5为什么重要呢?在于导致互联网通向应用的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电信人说越顶传球,说的是越过了CT去接近客户应用。他们脑子想的,还是个李鬼牌的互联网,是电信以自我为中心,对App实施中央控制,把App当作边缘增值节点的传统互联网;HTML5代表的却是李逵牌的互联网,是以客户为中心,App节点自组织、自协调的去中心化的真正的互联网。用侯自强先生的术语表述,CT人只在IP问题上接受了互联网,但在Web问题上没有接受互联网。用老话讲,叫组织上加入了XX,思想上没有加入XX;身子在后一个阶段,思想还停留在前一个阶段。田舒斌在工信部电信经济专家委会议上的总结一针见血:“对去电信化来说,去中心化是问题所在”。可以说旁观者清。Web的核心,就是去中心化。

  在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认识下,电信人把去中心化误解为别人越过了他们网络“中央集权”的顶,另建了一个中心。他们试图用传统的中央控制模式,把消费者再夺回来。对于OTT背后的A2A潮流来说,这注定药不对症,而且倒行逆施,只能加速最终消费者的流失。其实,去中心化应用(Web App)对互联网人来说,也是一个新的课题,是巨大的挑战,它意味着搞了十五年的顺风顺水的李鬼互联网即将终结。IT人与CT人在OTT时代处在同一起跑线上。

  俗话说,回头是岸。互联网、Web化并不是电信运营商天然的敌人,如果CT、IT双方能沿着时代潮流的正确方向携起手来,将是一个把蛋糕做大的共赢的局面。所谓正确方向,在我看来,就是打造一个以“去中心化应用”(Web App)为新内涵的移动互联网的这一方向。

  共生共赢新局面下的移动互联网开放平台

  OTT时代移动互联网开放平台真正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抓住“去中心化应用”(Web App)的问题。如果电信人在这里开了窍,就可以同互联网人共生共赢。

  以微信为代表的OTT,为什么能轻松地绕过电信马其诺防线,造成电信迅速失血沦为管道的危局呢?深层原因在于,App发生了从中心化向去中心化的变化。以往的应用,是本地应用(或叫原生应用),本质是中心化结构的;未来的应用,是Web App,本质是去中心化的,表现在现象上,就是具有自组织的特性。例如,微信是以动态通讯录为路由结构(AS)进行自组织的开放平台。

  这将引发一场应用重组的变革。应用重组的平台重心,落在IT而不是CT上。我预言这场变革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与CT、IT的合作共赢密切相关:

  一是分享经济的兴起。

  分享型经济(Sharing Economy)的要点是“使用所有权”(access over ownership),俗称以租代买,技术上叫云计算(例如SaaS中软件所有权开放,通过使用权收回租金)。这将带来移动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新理念。电信业的基础设施(电信网)与互联网业的基础设施(Web网,即语义网)都将以IaaS的模式运作。电信业除了获得流量费之外,通过与互联网业合作,可以通过按使用收费的方式,获得一些新的电信级OTT服务收入,(如VERIZON的“提速服务”,香港PCCW的“定向流量包”等)。我个人认为,互联网企业不依赖电信运营商是相对的,“不依赖”只是针对基础流量而言,是指交个令CT吃不饱也饿不死的流量费。但如果双方肯在高端用户上合作,互联网企业还是有求于电信运营商的(德国电信与Spotify合作就是例子,将来中国在Web游戏上会形成大的增值市场)。除此之外,在大数据背景下,IT与CT还可以携手开辟一个新的业务领域,就是在主机托管式的低附加值业务之上,面向国民经济各行各业,提供大数据的初加工服务。从全产业链视角看,CT与IT的关系,也可以沿分享型经济方式,形成产业大合作。利益点在于CT以保值增值定位着眼于基础设施投入,同IT的高风险高收益定位的轻资产运作,形成互补关系。

  二是自组织结构平台的兴起。

  这一点是整个平台的重心,又是CT的盲区。以往平台是中心化的,现在从结构上转变为自组织结构,对创新能力是一个巨大挑战。微信可以说是***个以自组织为核心特征的平台,下一步的OTT探索还会向自组织支付、自组织广告…… 自组织管理的方向深化。企业组织将向海尔模式现在的管理3.0方向演化,以适应平台的演化。同以往平台的根本不同在于,节点开始全息地具备以往平台特有的调集资源的功能。例如,百度现在的开发应用策略,就正在向这个方向演化。DoCoMo提供自媒体服务时,就开始从提供服务,向提供自服务功能转向。DoCoMo能做到,说明电信运营商在OTT时代也可以争取主动。

  三是平台的生态化。

  阿里提出的小前端、大平台、富生态模式,具有特别的启示意义。如果只考虑建平台,却不致力于生态建设,OTT成本承受力与可扩张性就无法保障。生态化首先在技术上意味着要向语义智能化方向求发展,从生产力上解决原有平台不能实现低成本差异化的问题,在这方面,IBM“智慧运算”的思路值得借鉴; 其次在业务上,资源利用模式的着眼点,应从面向企业内部,向面向整个生态转,通过广泛分享资源,调动合作伙伴的轻资产潜力。前段时间电信运营商进入互联网增值业务过深,有许多教训,不打不成交,将来也许会成为合作的财富。

  四是应用服务的支撑业务的机会。首先,CT与IT应共同致力于双方交界地带的业务拓展,主要包括基础技术支撑层、基础业务支撑层和应用服务支撑层的拓展,延长产业链,以撑大做蛋糕的架子,电信运营商与支付宝等电子商务业务的合作就属于这种情况;其次,CT和IT可以向业务性质拓展上求新增长点,例如,目前挣ICT的钱只是小钱,OTT要求ICT服务商从技术服务商,向数据应用服务提供商转型,这里存在十倍速增长的新空间。

  五是应用的感应化。

  在未来开放平台下,市场将变得更加凶险。应用将变得风险更大,收益也更大。从现象上看,OTT将最终导致应用穿透平台,向着与平台无关的应用的方向发展,似乎市场一片混沌。但抓住规律,就会发现,混沌并不等于乱套。只有对不适应的人来说才是乱套。打个比方,数学上的分形结构,看起来是乱套的,但抓住规律,就会发现其中的秩序另有门道。未来OTT的应用是一种A2A型的应用,其根本规律在于,应用整体从简单系统变向复杂系统,成为自组织、自感应、自协调的。谁在OTT时代的移动互联网更有未来,完全取决于谁先实现从简单系统向复杂系统的转型。简单系统,过去叫做大做强;复杂系统,就是做活做优。

责任编辑:市场部 来源: 硅谷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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