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贯彻实施工作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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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已实施一个多月,目前标准贯彻实施工作进展顺利。

光纤到户两项国家标准已于4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进一步跟踪、了解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贯彻实施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各地在执行标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人民邮电》报记者日前对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司长张峰进行了专访。

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贯彻实施工作进展顺利

记者: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已实施一个多月,目前标准贯彻实施工作进展如何?

张峰:为切实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各项规定,3月11日,我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13]36号,以下简称《通知》),在政策层面上明确了住建部门、通信管理部门的责任要求,并提出了保障措施。其核心就是明确“两个目标”,完成“三项任务”。“两个目标”,就是加快推进光纤到户和保障用户自由选择权。“三项任务”,即规范光纤到户建设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加快光纤到户改造。

除此之外,3月28日,我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召开了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宣贯培训会。4月,我部委托相关行业协会在几个大区组织召开了标准宣贯培训班。为了完善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有关的配套建设标准,我们还将光纤到户工程监理规范、施工操作规范列入2013年标准的编制计划中,目前相关单位已经开始进行前期的调研、资料搜集等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也不断加强与住建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标准贯彻实施工作。一方面积极组织标准培训。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大部分省已组织或者正在组织标准培训班,超过3000人参加培训;另一方面,力争与住建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将光纤到户工程纳入到住建部门管理的范畴。从总体上看,各地对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贯彻实施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投入大量的精力,这项工作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部分地方已经基本形成了比较有效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但是由于光纤到户工程实施环节多、利益博弈复杂,还需要我们做大量细致、基础的工作。

确保未通过验收备案的工程不接入公用电信网

记者:从当前进展情况看,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重点和难点是什么?

张峰:刚才讲到的“三项任务”,实际上就是当前我们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难点。

***是规范光纤到户建设行为,需要规范住宅建设单位、电信运营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建设主体的行为。《通知》明确提出设计、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住宅建设单位、电信运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标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审图机构要依据标准严格进行设计审查,特别是住宅建设单位与电信运营企业一定要分清工程界面,只有这样,才可能实现“用户自由选择”的目标。

第二是保障光纤到户工程质量。由于光纤到户工程的施工工艺要求较高,容易因施工操作不当造成光缆损坏,如果不在前期严把质量关,会给整个光纤到户推进工作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通知》着重对相关单位提了三项要求:要求住宅建设单位组织光纤到户工程的验收,并将验收文件报通信管理局备案;要求通信管理局及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真履行职责,严把质量关,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要求电信运营企业对于未按要求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光纤到户工程,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

这项工作是重中之重,做好这项工作的难点在于:通信管理局不掌握住宅建设项目的信息,也缺乏相应的监管渠道和手段,这就需要各地通信管理局加强与住建部门的沟通,争取住建部门的支持,在两部委印发《通知》的基础上,出台实施细则;鉴于光纤到户工程大量的协调管理工作必须在地市和县的层面落实,通信管理局现有的人员、监管力量难以满足管理的需要,这就需要充分利用行业协会、质监机构等方面的力量,在地市或者区县成立联合办公室开展工作,并且要把工作做实做细,使备案工作程序简单、易于执行。

第三是积极推进光纤到户改造。当前光纤到户改造过程中,各地政策环境不尽相同,老旧小区建设环境千差万别,整体推进的难度比较大,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共同担当,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争取各方支持,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建设环境。《通知》重点强调光纤到户改造应满足多家电信运营企业平等接入的需求,先进入小区进行光纤到户改造的企业应当考虑后进入企业的需求并且开放共享配套设施资源。这项工作的难点在于:光纤到户改造的投资主体、建设模式比较复杂,还涉及费用分摊、后期维护等一系列问题,需要各地通信管理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措施,我部也将研究推动将其逐步纳入到共建共享的范畴,对各企业进行考核;为充分利用既有资源、减少对既有住宅的影响,光纤到户改造过程中应尽量使用原有的管道、暗管等设施,但实际工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暗线入户方法和工具等,导致改造效率低、成本高,线路故障多,影响了工程的进程,需要加大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培训。

工信部将联合住建部门检查国标落实情况

记者:工信部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深化标准的贯彻落实?

张峰:做好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贯彻落实工作,需要强化部际合作和部省联动,加强沟通协调,调动各相关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需要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不断扩大标准影响,制作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宣传片和彩页,组织各地开展送标上门活动,让更多企业和用户了解标准、认识标准;二是加强对各地通信管理局的指导,同时鼓励各地通信管理局相互学习和交流,逐步完善质量和验收管理机制;三是开展典型示范工作,及时总结各地管理经验和工程经验,组织进行交流、观摩,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效应;四是联合住建部门开展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且对光纤到户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以及相关光缆、光器件进行检测;五是继续完善配套标准,组织编制不同场景光纤到户改造工程的操作手册和图集,同时配合住建部推动修订与光纤到户相关的住宅建筑标准。

重点解决物业公司“遇关设卡”行为

记者:光纤到户工程竣工验收并且各电信企业共同进入后,如何进行后期维护管理?如果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电信企业“遇关设卡”,索要场地租金、工程配合费等,应当如何监管?

张峰:原则上住宅区通信配套设施的维护应当由其产权人——全体业主负责,但由全体业主对通信配套设施进行专业维修、维护并不现实。目前大多数情况是,用户选择哪家电信运营企业的服务,就由哪家企业进行维护管理。但也存在问题,因为靠近用户侧的用户光缆、管道、设备间、电信间、配线箱等设施是各企业共用的,后期维护中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现象,这就需要各通信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则,有的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整个小区通信设施的维护,有的可以由几家电信企业协商,共用的部分委托某一家电信企业负责维护,其他部分由各企业各自维护。

对于在后期维护阶段,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可能出现的“遇关设卡”等行为,我们需要联合住建部门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力争将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支持与配合光纤到户设施维护纳入对其的管理和考核中,并定期向社会公示有“遇关设卡”行为的物业管理公司。

责任编辑:林琳 来源: 千家综合布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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