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纠结的电信业趋势 行业监管向左还是向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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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电信业的种种纠结可归根于行业监管的纠结:对运营企业不同的诉求如何处置?监管应该松一些还是紧一些?是后退一步站高一步,还是超前谋划加强引导?市场监管如何做到宽严适度……这些矛盾感、无力感一直伴随着通信监管。

2013年,电信业的种种纠结可归根于行业监管的纠结:对运营企业不同的诉求如何处置?监管应该松一些还是紧一些?是后退一步站高一步,还是超前谋划加强引导?市场监管如何做到宽严适度……这些矛盾感、无力感一直伴随着通信监管。行业监管的定位在哪里?监管是该向左?还是向右?老路?新路?2013年,这些问题又摆在了监管者的面前,矛盾和纠结继续充斥着他们的工作。

传统电信监管:旧愁未解

12年来,电信行业监管者曾被形象地称为“救火队”,在传统电信市场监管中其尴尬处境可见一斑。

在这一轮的发展中,电信市场竞争充满火药味,从资费、应用到服务,从校园大战到驻地网血拼,从打架斗殴到剪光缆断网,国内三大运营商的竞争已经白热化!今年中国电信提出C网用户超2亿的发展目标,中国联通也提出市场份额要提升9个百分点。中国移动作为江湖老大也不甘拱手让出市场份额,竞争势必会更加激烈,如何规范市场竞争行为,营造理性和谐的市场竞争环境,仍是摆在政府监管者面前的棘手问题。

互联互通一直是监管的难点,近些年虽然没有酿成大的恶性事件,但小的擦枪走火时有发生,一直是行业发展中的隐患。其实基于成本的网间结算才是解决互联互通问题的关键,也是政府调节市场格局的有效手段。我国自2001年推出网间结算办法以来,争议一直不断,并曾多次修改。今年,随着广电作为第四大基础电信运营商进入市场,网间结算费用调整势在必行。工信部工作会议透露,今年行业重点工作之一便是调整结算费用。因此,无论是对于新入局者的广电和民营企业,还是传统运营商,网间结算费用的调整都会带来利益大调整,考验着监管部门的智慧。

携号转网政策被认为是进一步推动电信业有效竞争和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工具,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早在2006年就被行业主管部门提上议事日程。2009年4月,工信部下发了通知,随后,天津和海南的移动号码携号转网试验工作正式启动。当年年底,工信部电信研究院联合三家运营商进行数据库的建立,并开始内部测试。据统计,目前两地已有约7万用户实现转网,但2012年下半年,携号转网的进程大幅放缓,而且携号转网手续办起来也很复杂。今年部工作会透露将适时扩大手机携号转网的试验范围,这一难题又被重提,如何取得突破,引人关注。

新兴市场监管:又添新忧

进入2013年,在老问题没有解决的同时,新的窘境可能又纷至沓来。随着新竞争者的加入,市场环境将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对监管者提出了新的考验。

首先,民资进入将产生很多新的监管难题。一直以来,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都是业内的热点话题,去年6月工信部正式发布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近日,工信部又公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虚拟网络运营商的进入,将给行业注入新的发展活力,但也必然加剧原本已经白热化的市场竞争。对电信业各个市场主体以及监管部门都是一大挑战。

其次,互联网快速发展带来监管难题。当前我国经济、政治、社会、生活各领域呈现“被互联网化”现象,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三网融合等新技术新业务的发展,将不断创造出新服务、新业态、新市场。这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应用模式创新进入空前活跃期,业务、智能终端、用户信息、内容等的安全问题使移动互联网的安全问题更加复杂,管理边界交叉模糊,存在管理空白和安全隐患。随着网络实名制、手机实名制、微博后台管理实名制的推出,都给监管带来难题。

最后,跨界运营需要融合监管能力和机制保障。2013年通信业将加速向以互联网为核心、以跨界融合和异质竞争为特征的信息服务转型变革,其中存在巨大的创新机遇和发展契机,也蕴含着颠覆性创新带来的风险。网络发展和管理面临更为复杂的局面,技术和业务发展将给电信监管与制度建设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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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IPTV和手机电视为代表的融合技术及业务发展引发了产业链的深度合作,但网络层、内容层与技术层仍未有统一监管,在融合的大趋势下,相应的监管体制、机制、政策乃至支撑监管的技术手段,都有待认真审视、重新评估和进一步确立。电信行业与金融、互联网、广电、媒体以及其他各个行业的深度融合趋势在不断加强。不同产业之间的合作与融合成发展主线,跨界潮的冲击将令产业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监管面临更加复杂的全新环境,各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能交叉范围日渐拓展。随着越来越多跨界融合产物出现,亟待跨部门跨行业的融合性监管机构统筹全局,站在更高层面上对整个行业进行有力监管。

寻求根本突破:法律保障

电信行业监管如何才能走出纠结?专家认为 ,应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尽快出台《电信法》。法律是权力分配的依据,完善的法律体系可以最好地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各自利益,从而促进市场向着有效竞争结构方向发展。我国正处在电信体制改革和转换的时期,从管理的角度看,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手段是最有效和最常用的手段,行政管理、政府干预将逐步淡化成为辅助手段。

我国《电信法》从1980年开始起草,到送交国务院法制办审议,33年光阴,换来的却是继续等待。当年意气风发的年轻学者成了花甲老者,当时参与起草《电信法》草案的专家将满头浓密黑发熬成了斑驳银丝,但他们仍然没能看到《电信法》能够出台的迹象。“电信条例”是目前行业主要的法律依据,不过13年前制定颁布的“电信条例”显然已经不能够满足当下电信业的发展变化。

当前电信业存在的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都必须依靠强有力的市场监管,而缺乏法律授权的监管机构既不能有效地解决电信行业内部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又不能对自己的监管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面对新问题、新局面,缺乏行业法律原则性、专门性的规定,将会给电信业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尽快建立融合的监管体制。专家建议,顺应信息通信技术业务融合发展的浪潮,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应加快研究建立融合的通信监管体制。业内人士不无担忧地预测,如不在监管体制上进行创新,2013年三网融合要想进入全面推广阶段,宽带工程要想加快步伐,网络信息安全要想进一步加强,将困难重重。

不断提升监管能力。目前的监管队伍素质、能力等方面已经明显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随着更多的竞争主体进入电信市场,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时不我待。如何增强管制工作的执行力,落实国家和行业政策、法律法规,提高管制水平,是当前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建立更专业化的监管队伍任重道远。

2013,旧矛盾叠加新问题,监管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在产业转型升级的十字路口,监管层的改革决心与力度显得尤为重要。有些时候,我们面对改革,缺少的不是办法,而是信心和决心!

责任编辑:遗忘者 来源: 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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