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侵权案 谁在暗战?谁遭遇了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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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1993年2月23日我国首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的结束,围绕着软件版权的争斗自此便从未停息。纵观中国软件产业近20年的“侵权”、“维权”,从最初的正义、权益之争沦为企业品牌推广营销手段,其过程一如麦家的小说般跌宕起伏。法律法规相对滞后、行业监管规范机制不完善、网络公关营销手段“升级”等诸多客观因素,为众多不和谐音符的发展造就了新的“契机”。

随着1993年2月23日我国首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的结束,围绕着软件版权的争斗自此便从未停息。纵观中国软件产业近20年的“侵权”、“维权”,从最初的正义、权益之争沦为企业品牌推广营销手段,其过程一如麦家的小说般跌宕起伏。法律法规相对滞后、行业监管规范机制不完善、网络公关营销手段“升级”等诸多客观因素,为众多不和谐音符的发展造就了新的“契机”。

    2009年10月初,摩卡软件发现北塔软件BTIM界面与自己的BSM界面极其相似,疑其抄袭,而将北塔告上法庭。10月15日,上海卢湾区人民法院正式对北塔软件界面涉嫌侵权一案发出了《受理案件通知书》。至此,一场以产品操作界面为核心的“版权官司”正式拉开序幕。然而,这场原本寻常的“版权官司”,却因一些“非常规手段”和“技巧”的出现而变得扑朔迷离。摩卡软件一波三折的维权历程更是在业界引起了针对“软件企业维权难”、“行业恶性竞争手段多样化”、“产业环境恶化”等问题的热议。

暗战?暗算? “炒作效应”凸显幕后“元凶”
作为一种非常规的新型传播模式,“炒作”不仅为服务于隐瞒和否定事实真相的“御用枪手”们提供了“正当的职业”,更是为部分“不务正业”厂商开辟了迅速蹿红的途径。而对于大多数如摩卡软件一样低调、传统,埋头于产品研发和用户服务的中国本土软件企业而言,一顶“炒作”的帽子抛出来,不但可以压得维权者束手束脚、怒不敢言,更能让原本客观的公众舆论瞬时眼花缭乱、真假难辨。

而诸多“摩卡软件维权事件”的背后,凸显的是“文人骚客”所主导的“惯例”性无序和混乱。自10月26日摩卡软件通过媒体发表侵权声明至今,其谋求公理、伸张正义之路无疑是一波三折。尽管很难断定个中曲折就是由其竞争对手所操控,而这期间一些掩耳盗铃、贼喊捉贼、移花接木等诸多丑态,早已将“幕后元凶”暴露的一览无遗。

从最初的矢口否认到遮遮掩掩,再到混淆视听和注意转移,当深谙“危机公关和市场炒作”神韵的被告方将一顶顶冠以“炒作”、“闹剧”、“恶性竞争”的帽子依次抛出时,在铺天盖地的“作秀”和“爆料”声中,尚未经过第三方论证和法律裁定的摩卡版权事件,也已经早早被定义为“一场打着维权旗号的暗战”。现如今,孰是孰非,无疑远不是置身事外的广大公众所能评辨的。

一如坊间广为流传的箴言:“要非常注意公关,须知:真理是由笔杆子中取得的。”当互联网成为最重要的信息获取通道,公众舆论与企业品牌、市场的关联和影响也愈发紧密。突破了时间、空间、地域的限制,网络为“口水战”、“公关战”、“炒作战”带来了更为自由和广阔的舞台。在精心策划的群情激愤与口诛笔伐面前,谁宽容,谁失败;谁规矩,谁挨打。

事实正是如此,从北塔在看到摩卡软件发布声明、提供截图证据后的避其锋芒、三缄其口,到法院延缓开庭时间后,北塔的“移花接木”、“混淆视听”等变化来看,精于各种媒体公关手段的北塔正是通过强势的公关手段形成对摩卡的围剿,从而在给宽容、规矩的摩卡冠以“炒作”、“作秀”帽子的同时,达到对自己涉嫌侵权事实的掩盖。

随着摩卡软件的逐步隐忍和退让,自认为可以熟练掌控“舆论导向”的北塔软件变本加厉,渐渐开始反客为主。不仅利用自身的集成代理商发出了“第三方证言”,更企图以“摩卡本意在于炒作”来扭曲视听。一场扼杀“软件维权”的大戏,在幕后导演和工作者们的“努力”下已然将拉开帷幕,“围剿摩卡”他们似乎势在必得。

企业良性发展  切莫讳疾忌医
违反诚信公平等原则的竞争行为一直为全社会所诟病。以摩卡软件维权过程为例,竞争对手所采用的种种手段和伎俩,不仅极大地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同样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坏了企业用户的利益。

对于正在蓬勃发展中的本土软件产业而言,无论是台前的“口水战”,还是幕后的“暗战”,显然都是不合时宜的。中国企业发展的历史实践证明,从没有一家企业是靠自我标榜“正直坦诚,追求卓越”而取得同行业和用户所认可的。更何况,从涉嫌抄袭后的遮遮掩掩、顾左右而言他,到对产品界面高度相似的情况闭口不谈、转移舆论注意,我们确实难以看到一些企业所标榜的 “正直坦诚、追求卓越”的影子。

此外,就整个IT运维产业发展而言,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专注于软件的研发和市场营销,充分把握客户需求,不断创新和完善产品技术、架构、性能,无疑才是获取公众认可的最终途径。同样,单一的“模仿借鉴”、“行业潜规则”事件并不是最可怕的,但如果更多的企业和行业未能因 “摩卡维权事件”引发警醒,任由“借鉴”、“潜规则”类似的恶性事件继续蔓延、滋长,那么对于整个行业甚至整个中国市场环境都将是灾难性的打击。

毕竟,目前的中国软件产业尚处在发展阶段,良性的市场竞争无疑是整个产业良性发展的基础。而软件厂商过分利用“营销手段”,过早上演“公关战”,不仅不利自身的成长,同样也会成为产业发展的拦路虎和绊脚石。当前,国内软件厂商在技术开发、服务拓展等方面都还存在着较大的发挥余地,更应该把精力放在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上,走出“模仿、抄袭”的怪圈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讳疾忌医是肯定无法实现自我救赎的。

责任编辑:市场部 来源: 速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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